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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党员的本色:四十二年党龄的六十三岁老人临终捐献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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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2日 来自: 人民网-人民日报 2914

5月1日14时25分,与肝癌抗争11年的刘永辞别人世。这位有着42年党龄的63岁老人决定将遗体全部捐献给医疗事业,用此举回报社会关爱。

1973年入伍的刘永,在铁道兵独立舟桥团服役11年后,成为济南铁路局铁道战备舟桥处职工。工作期间,他积劳成疾,2005年底,被诊断患上了肝癌。虽经3年积极抗争,刘永仍没能抵挡住肝功能的退化,医生建议进行肝脏移植。

刘永家境不富裕,妻子下岗在家,八九十岁的父母需要赡养。进行肝脏移植,一方面需要“肝源”,另一方面需要大笔资金。“肝源”供体在哪儿?巨额费用怎么办?两大难题,让刘永一家人愁眉不展。

这时,单位伸出了援手。舟桥处领导赶往医院,向他详细解读了铁路局职工医疗互助政策,让他安心治病。同时单位配合医院,积极寻找肝源。经过近半年多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供体。

2009年11月,刘永第一次手术顺利进行。后来因癌细胞转移,他又先后做了胰腺、盆腔2次手术。

3次手术花了近百万元。刘永手术费用除了按规定医保政策报销70多万元外,济南铁路局职工互助金为其补助60000元、门诊规定救助12754元,工会困难救助7000元,共计79754元。

术后的刘永多次说,“有了组织和社会上的好心人,才能让我活下来!”

有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他觉得,作为一名老党员,更应该为社会尽自己最后的责任。

“一年前,刘永就开始咨询他的身体在医学上还有没有用,如果要捐献遗体,怎么办理手续。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家人的支持!” 医生介绍说。

刘永恳请老战友出面做通爱人和儿子的工作,“死后,我要捐献遗体。”妻子和儿子含泪满足他的心愿。4月20日,在刘永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和儿子郑重在捐献遗体文书上签下了名字。记者了解到,遗体全部捐献的人很少,刘永的遗体将用于医学教学与研究。

赞语:一名老党员,为感谢党恩、回馈社会,临终之际毅然捐献遗体,为社会做最后一点贡献,勇气可嘉,令人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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