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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组织机构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www.jcdjlz.com ( 简称:党建网 )隶属国家事业单位“城乡小康发展促进中心”主管,创办于2009年,由国纪清廉(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面负责运营基层党建廉政教育官方网站。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各部门设置:

总编室、秘书处、专家顾问团、督查组、调研部、外联部办公室、人事部、专题部、新闻中心、教培中心、省市县秘书处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简介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以从事法治反腐倡廉思维导引,教育宣传,咨询解答为定位的专门网站,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各项建设为根本目标,重点总结和宣传地方党组织建设的先进经验。党建网积极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研讨和交流,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和推广党建的先进典型,展示我党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促进基层党建的全面发展。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是廉政理论研究平台和学术交流中心,是沟通实务界和理论界的桥梁,是连接中国和世界廉政学术界的纽带,组织开展廉政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推进廉政理论创新、廉政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的会员,分别来自于各地的廉政教学科研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聚集了一批有志于反腐倡廉法治研究的理论界专家、学者,实务界司法、纪检工作人员,以他们为骨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司法研究工作,借助于现代网络传媒展示反腐倡廉成果、聚焦社会热点、破解腐败症结、弘扬法治精神。《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期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法治中国的实现,依赖于全体国民的共同努力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将为遏制腐败蔓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尊崇党章、严明纪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廉政宣教平台,总结、宣传地方政府在廉政教育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为更好的落实中央有关政策,把基础党建廉政教育工作做细做实,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下设总编室、秘书处、监察组、调研部、外联部、培训中心等以及各省、市、县通联站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

通讯员工作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坚持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基层党建网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与地方党委政府单位融合聚焦宣传各项工作重点,搭建党建网与地方党委政府的交流平台,及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基层党建地方政府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党建网工作实际,特制定准则和制度如下:

第二条  坚持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会明确提出的,要办好党建廉政教育网站的指示精神,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信息化工作。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宣传组稿等工作,进一步扩大网站在的影响力和全国履盖确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第三条  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通讯员(记者、采编、监察等人员)是党建网站为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地方基层党建、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环保、土壤修复、廉政建设、精神文明、雷锋志愿等各项工作重要的采编报道的人员,并约请外单位的同志来完成给予的称号(通讯员等人员等)。 通讯员等人员采写的稿件一般比较重要且有特色,具有较高的宣传价质和指导性文章。

通讯员等人员等在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没有编制,只领取网站稿酬。编制不属于编辑部,他们是网站外人员,应约为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完成一定的采访任务。这些采访任务一般来说是比较重要的,有特色的,不同于一般通讯员的采访任务。

第四条  权利 

1、经本网审核通过后颁发的“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通讯员证等其他证件”有效为期三年。

2、通讯员(采编员)等人员负责组织采访撰写国内基层党建方面的新闻和专题访谈稿件,并积极做好地方党委政府单位的宣传报道。本网通讯员等人员免费在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发表文章一年,并获得由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加盖公章的文章发表证明。

3、及时准确地为网站提供党建方面的文章,参加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定期组织的优秀作品评比活动,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

4、本网通讯员等人员发表在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的文章均支付稿酬。

5、发表在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的优秀作品,将入编《基层党建优秀作品选》等文献。

第五条  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遵守新闻采编工作的有关法规和制度。树立良好的新闻工作者形象。

2、认真完成本网规定的通讯工作和采访报道,深入了解和认真研究本单位党建情况,有针对性的写稿投稿和提供视频节目,提高稿件采用率,并积极参与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统一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3、做好各种专题访谈等采访活动的前期策划和采编预算。积极参加党的建设相关活动,了解党的政策动向做好对当地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宣传报道。

4、认真进行新闻写作,做好稿件的写作、修改工作,稿件整理努力提高文稿质量。

5、积极参加网站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完成网站交办的其他事项。通过活动增加基层党组织之间、通讯员与通讯员之间的工作交流,以便于基层党务工作的开展。总编室新闻部将对优秀通讯员等人员予以表彰。

第二章  工作流程

第六条  通讯员工作程序。包括:约访--成稿--审稿--稿件上传登录至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

第七条  信息来源要坚持三个原则,即客观性、真实性和原则性。

第八条  通讯员等人员在采访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采编人员等人员个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关于约访。对采编报道中的约访个人对象,可自主完成约访,也可以向网站汇报由网站帮助协调、预约进行采访报道。

第十条  通讯员需按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规定开展工作,采编工作中严禁因接受金钱等贿赂而私自影响稿件真实性,严禁以“曝光”、“揭短”等威胁方式勒索企业或个人,否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关于稿件。经过调查采编后,以保持稿件语言的严谨为原则,正能量采访行文成稿件由通讯员等人员发至本网总编室审核通过登录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涉及贪腐廉政重要稿件的采访,通讯员等人员要报请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同意后进行采访,行文稿后发相关政府部门审阅后通讯员将文稿发至党建网总编室经审核通过,上传登录基层党建网。严禁引用未经核实的、影响新闻真实性的关键性语言,严禁引用未经转载许可的文章或语言,严禁转载、抄袭他人文章。如因故发生纠纷,由稿件撰写人个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本网接到投诉通讯员等人员的不良行为或举报时,本网先收回证件,停止工作并进行核实,由单位根据事实进行处理,投诉中如涉及经济赔偿,则由被投诉者承担。

第十三条  关于通讯员等人员的工作证由单位工作需要发放。证件只作为本人工作时的身份证明,不得转借他人或作与工作无关的证明。

第十四条  其他规定

(一)通讯员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不得从事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及违反职业道德的活动。

(三)不得以曝光为名强拉广告或者向约稿对象索取不正当利益。

(四)未经同意擅自刊登(播出),造成报道失实或不良影响的由刊登者个人负责。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总编室

国纪清廉(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0.7.1

 

欢迎指导、欢迎投稿、欢迎监督!

 

官方邮箱:dangjian@djlzjy.org  

咨询电话:010-57152205


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简称基层党建网受全国党建文化服务中心主管,是基层党员干部文化学习及形象作风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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