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更要用好“互联网+监督”利器
近年来,微信红包越来越流行。不仅逢年过节,平时亲朋好友间在网络平台上互相“打赏”日趋普遍,但不容忽视的是,微信红包、手机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点券、网购礼品快递等各种电子“红包”,在插上“互联网+”的翅膀之后,俨然成为送礼的神器。
从“线下”到“线上”,互联网成为正风肃纪的新战场。随着执纪越来越严,“四风”也在不断改头换面,“躲”进虚拟空间却以微信红包、手机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点券、网购礼品快递为代表的各种违规电子“红包”就是其中的新表现。从近年来的一些党员干部的反面警示案例来看,他们就是被一连串微信红包成为砸开律底线的“破窗石”。如果党员干部将其作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的渠道,同样也会违纪甚至违法。
“小恶之始,终至大错”。微信红包金额不大,但积少成多也会突破底线。虽然电子技术给“红包”涂上了伪装色,具有相当强的隐蔽性,但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顺应新网络技术手段的变化和发展,及时掌握和熟悉网络技术,用好“互联网+监督”利器,使监督的手段和措施紧紧跟上来,决不让虚拟空间成为监督的空白。无论电子红包如何“七十二变”,还是“四风”以什么形式存在,在“互联网+监督”利器下都终将无所遁形。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高科技不只是送礼神器,更应该成为反腐利器。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大纪委的“朋友圈”,用心维护好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其“粉丝”、“好友”们的力量,获取他们身边的案源线索,并利用社交媒体信息传递速度和效率的优势,令“官方打虎”与“民间反腐”在互联网“朋友圈”里紧密结合,布下“天罗地网”,让“大老虎”、“小苍蝇”无处可逃。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加强与电信、网信、金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监测账户异常情况,建立起电子红包涉腐预警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网络监督举报的成功率和精准率,令“互联网+监督”的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升级,更为“反腐攻坚战”掀起新一轮高潮助力。
反腐,永远在路上。在“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震慑”的部署下,创新技术手段和工作方式,用好“互联网+监督”利器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让纪委的筋骨“强”起来,拳头“硬”起来,让反腐之“剑”亮起来。
(谢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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