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对各地省、市建站的有关规定
2018年06月05日 来自: 中心公告 浏览: 3597 点赞: 0
全国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对各地省、市建站的有关规定
各省,市,县党建网负责人,经全国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总编室研究决定。
在各地未建立工作站的省,市,县,为更好的在当地开展党建工作,特制订出如下规定:
一、 向北京总部递交书面建站申请报告,报总部审核批准。
二 、 选择好办公地址,办公用品和联系电话等。
三 、 确定好站内负责人和组成人员三至五人,或五至七人的工作人员班子。人员素质要求:负责人是党员,年龄35一65岁,身体健康,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或大专本科文凭,工作经验必须三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和本单位的热血人才,正义感强,干实事正能量的先生或女士,具有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领导艺朮者优质人才。
四 、 具备上述条件的省份和单位,经总部审核合格均可建工作站或通讯员联络站。以上需及时建站的,请按上述规定办理。
全国基层党建廉政教育网总编室
2O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