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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廉政文化建设网”在河北违法违规采访 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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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来自: 凤凰网河北 4907

近日,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接到基层单位举报,一个名为“中国廉政文化建设网”的网站以廉政监督调查为名,在我省进行违法违规采访,严重干扰基层单位正常办公。

经查,该网站为北京属地备案,其主管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无廉政监督事项,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无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该网站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成立“中国廉政文化建设网河北调研中心”,并冒用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身份,组织举办揭牌仪式,造成恶劣影响。

“中国廉政文化建设网河北调研中心”严重违反《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省网信办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在此,河北省网信办提醒全省广大基层单位和网民,如发现无互联网新闻采编资质网站进行违法违规采访,请及时举报,一经查实,省网信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宣扬[**]、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条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河北省网信办网络管理和执法督查处互联网新闻信息违法违规采访举报电话: 0311-8780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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