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价值”不是西方所谓“普世价值”
2016年07月03日 来自: 作风建设 浏览: 3017 点赞: 0
2015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联合国大会发言中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某些赞同西方所谓“普世价值”观点的人因之又兴奋起来。有人甚至说,这个论断“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表明只是囿于目前的条件、环境还不成熟,中国领导人只好暂时使用“共同价值”这个概念。厘清“共同价值”和西方所谓“普世价值”的区别是必要的。“共同价值”与所谓“普世价值”不是一回事。西方所谓“普世价值”有其特定的内涵,这种“普世性”的价值无论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不可能存在。价值认识的具体性、历史性和阶级性,决定了所谓“普世价值”是个虚幻的伪命题。所有的共识价值包括全人类的共同价值都是以承认彼此的特殊价值为前提条件的,因而都是相对的、发展的、变化的,都会随着条件、范围、时间的改变而改变,不是绝对的、永恒的、凝固不变的。在现实社会中,承认全人类存在共同利益、共同价值是一回事,而如何对待共同利益、共同价值,如何处理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利益关切以及由此决定的结果,是另一回事。作为国际社会的主体,各国政府在认识和处理世界性问题时,总要从本国的利益和要求出发,而不会按照所谓“普世价值”的要求,把全人类的利益和价值看得高于一切,并以此作为制定内外政策的根本依据。